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2006/8/26 9:44:59| 分类: 默认分类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已发生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入库、转序和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进货检验、过程检验直至成品交付后出现的可疑产品和不合格品的控制。 3 术语 让步接收——通过办理偏差件让步接收申请而放行的产品。 可疑品——无检验和试验标识的产品或检验测量设备失准时已检验和试验的产品。 返工——是指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以满足规定要求。 返修——是指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尽管产品可能不符合原始要求),以达到预期的使用目的。 顾客特许——产品在制造过程与当前批准的不同,在继续生产之前,组织应获得顾客的让步许可或偏离许可。 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由主管技术总(副)工程师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为委员。下设不合格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技术质量部),主任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兼任。负责批量性、严重不合格的审理。 不合格品审理小组——由各公司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公司主管质量/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兼任,负责一般不合格审理。 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断的大于交检数5%的批量不合格,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的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小于或等于交检数5%的不合格。非主材采购产品不合格。 4 工作程序 责任部门 活 动 最高管理者 建立不合格品审理系统,对不合格品审理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授权/同意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控制 品管 审理成员 按进货验收条件检验,对不合格品填写协配件交验结果通知单,按审理程序审理,并将审理结果通知供方。供应部按审理结论办理退货手续 审理人员 品管 对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处理由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进行,其余由审理小组进行审理。检验员根据评审结论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 质量部 跟踪供方对反馈信息的落实情况 生产部/车间 定期检查库存物资 ①超过保存期限的物资及时隔离 ②状态未经标识或可疑的产品应归为不合格品 责任部门 活 动 过程检验不合格品处理 操作者 操作者自检发现不合格品应做出标识并及时隔离 不合格品审理小组人员 对操作者自检自分的不合格品进行现场审理,根据后续加工要求做出报废、返工返修、让步接收判定 品管/操作者 报废品由品管开废品通知单,责任者签字并隔离至废品箱,返工、返修由操作者原工位即时完成,重新检验。 现场技术员 对原工位无法完成的返修(工),根据返修、返工品的内容临时对操作者进行指导执行,并重新进行检查,做出判定 相关单位 成品不合格品审理 (1) 由责任单位填写不合格品审理单。 (2) 一般不合格品由审理小组审理。 (3) 严重不合格品由审理小组审理后交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理。 操作者/品管 可疑品(如无标识产品)的处理:在发现现场进行隔离,挂待处理牌,进行全面检测后处理 市场部 对顾客退回产品,业务部服务人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内容,交技术质量部。 技术质量部 审理小组 审理委员会 对退回产品进行分析、检验、试验,做出报废、返工、返修的判定,完成《质量信息反馈单》,需采取纠正措施的,向责任单位下发《质量信息卡》,由责任单位完成《纠正预防措施卡》和《质量信息结果处理报告单》,质量部进行验证 技术质量部 当发现不合格品已经发运/交付,应及时通知顾客 技术质量部 顾客特许产品在交付前做专用标识,并通知顾客,保存有关记录,以便于追溯,交付的数量和期限必须符合授权要求。当授权期满时,组织还应确保符合原有的或替代的规范和要求。 不合格品统计分析 技术质量部 车间 对当月的不合格品及其缺陷分布利用统计工具(如排列图、因果图、超势变化图表等)进行统计分析。针对不合格品的主要因素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最终达到减少不合格品的目的。 市场部 对退货产品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传递到质量部及相关领导。 技术质量部 针对不合格品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加工过程合格率,加工废品率,不合格趋势,缺陷分布等。每月汇总成“公司产品质量趋势分析”予以公布。 不合格品的审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不能作为以后审理同类型不合格品的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审理结论的变更,需由总经理签署书面决定。 技术质量部 对有关不合格的记录、资料整理、归档。 5.流程图: 6 相关文件 a.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b.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c. 服务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 a. 返修(工)通知单 b. 废品通知单 c. 不合格品审理单 d. 待处理标牌 e. 协配件交验结果通知单 不合格品审理单 责任单位 编号: 产品名称 产品图号 流动卡号 炉(批)号 责任工序 责 任 人 产品总数 超差数 申请审理数 技术要求 检测结果 检验员: 年 月 日 对策 措施 问题原因 改进措施 负责人 完成日期 编制人 责任单位领导 审 理 意 见 公司 技 术 质 量 技术质量部 技 术 质 管 验收代表 审理委员会 验收总代表 注:1.此表一式三份:技术质量部、分公司质量处、责任单位 2.审理意见栏按4.3、4.4条规定执行 返 修 (工) 通 知 单 返修(工)单存根 返修(工)通知单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返修(工) 通知单》随产品流转,返修(工) 后凭此表复验,并由检验员填写返修(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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