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暂住证制度,一直是社会学和法学界专家联合“声讨”的对象。1985年,公安部出台《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公安部又公布了《暂住证申领办法》,规定: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人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全国许多城市都相继取消了该制度。但从2005年年初开始,全国一些省市的公安机关,在“治安形势反弹”的压力下,发出了“恢复办理暂住证制度”的呼声。
背景:改革开放大量的外来人员涌入城市,商品流通越来越活,地区之间、 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量越来越多,为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1985年七月十三日,公安部出台《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对留宿暂住人口的单位和居民要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做到来人登记,走人注销,公安派出所应进行严密管理。对留宿在单位内部的暂住人口,可由所在单位的人事、保卫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督促检查。对暂住时间拟超过三个月的十六周岁以上的人,须申领《暂住证》。
争议
争议一: 孙志刚事件 —— 2003年3月17日晚,在广州打工的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上街,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凰屯形郎棵鸥涸鸬氖杖萑嗽本戎握菊镏巍3月20日凌晨,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10时20分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尽管相关责任人后来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孙志刚事件”带给社会的思考是深远的。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新办法正式施行,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正是他终结了中国持续了50年的“收容遣送”的历史。
争议二:十律师“上书”国务院 —— 2006年12月,经过整整3个月的调查和准备,河南省法律界较有影响的10名律师,终于把两份《法律建议》寄往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这两份寄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常设机构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建议书”中,10名律师明确提出,“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
争议三:暂住证收费,一笔糊涂的乱账。根据经济学原理,政府也是“经济人”,往往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暂住证制度恰恰赋予了地方政府部门“合法”收费、支撑起畸形的“执法经济”的权力。
据统计,全国以一亿农民工、两亿流动人口(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计,50%的人办理暂住证,平均一年收费200元(包括各种XX收费、罚款),收费总额超过200亿元。据新华网报道:深圳市500多万现有人口中,外来人口就有400多万,一个暂住证一年的管理费是360元,关外240元,400多万外来人口平均每年收费10多亿。另据报道,上海市每年向每个外来人口收取600元的管理费,每年的收费额在10—20亿元。北京市每年收费12亿元。
早在2001年底,国家计委、财政部就发出了《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要求除工本费外,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另据新华社2006年9月24日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将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卡;早在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发文,停止执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就业证卡的相关规定。
然而事实是,一些地方仍然借办理暂住证、就业证之机大肆乱收费,并且搭车收取健康证费、培训证费、出入证费、计生证费、未婚证费、照相费、卫生费、检查费、劳动管理费、治安管理费、环境保护费等等,有的地方一个外来工一年要缴350——750元;而且就业证不提供就业服务,健康证不做健康检查,培训证不进行培训——
某地办暂住证要义务献血,否则就多交50元;
某地办理一年期的暂住证要交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每人每年60元;
某地办暂住证要先到村委会开介绍信,交120元的“公益建设分摊费”;
某地XX要先到居委会开证明,交绿化费、垃圾处理费等;
某地XX要花205元,包括37元的健康证费、5元的暂住证工本费、133元的就业证费和其他收费;
某农贸市场外来人员几乎人手一本就业证、培训结业证,两证交费163元;
某市XX需200多元钱,包括158元的暂住证费、36元的卫生费和每次10元的B超费等;
某市办理暂住证、计生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卫生收费等8个柜台一字排开,自带的照片不准用,拍照、做B超、交卫生费、拿计生证之后,才能交钱取暂住证;
某市办理暂住证要缴费100—200元不等,包括绿化费、清洁卫生与垃圾处理费等。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后该市一度有所收敛,但近来又死灰复燃,一些地方的居委会也时常上门收费,强迫办理暂住证。
其它事例:
据《广州日报》:5个被广州某治保队检查没带暂住证的外来工,在被关上收容车后没多久,便从高速行驶的收容车上一个接一个地掉了下来,2人死亡,1人受伤后当场逃跑,1人紧急抢救中,还有1人下落不明。
据《南方都市报》:200多名没有暂住证者在广州某村被强行关进了村委会大院,每人强制交纳了XX费和卫生费,拒交者遭到殴打,有的被关押达9个多小时。
据2006年1月27日人民网:一个外地打工者因为没带暂住证在某市被公安人员抓住,尽管他带有身份证和工作证,还是被强行带走,拘留3个多小时,最后不得不交钱走人。
据《羊城晚报》:四川姑娘王静因为暂时未领到暂住证,被查证的治安员打成脑震荡。
据《南方周末》:安徽潜山县梅城镇冯彩云的儿子徐英东因为没带暂住证在北京被收容后下落不明,多年来70多岁的老母亲几次上北京寻找儿子未果。
必要
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规定了暂住证的主要功能:暂住人员在暂住地办理劳力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尽管暂住证问题备受舆论关注和学界的声讨,但流动人口是社会治安管理至关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薄弱环节。暂住证实施依然是现阶段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必要的、有效的管理手段。
尽管围绕暂住证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我们的国家人口众多,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1984年国家出台允许农村人口自理口粮进城务工经商的政策算起,我国城镇暂住制度已实行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的认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暂住证的弊端和不合理;中央政府也要求各地城市政府放宽对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务工经商的限制;一些地方政府,如沈阳和武汉就开始着手废除暂住证。但仍有不少城市坚持不取消暂住证制度,认为它是根据本地外来人口管理条例实行的,与《国家行政许可法》不冲突,而且取消它就会失去管理外来人口的有效手段。因此,暂住证制度的持续实施,是现阶段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必要的、有效的管理手段。
暂住证制度和流动人口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各级公安部门治安防控的手段之一。
同时,大量的外来人员涌入,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给劳动就业、交通住房等各方面造成很大的压力。而外来人口底数及流动情况的掌握则可以为市政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如开办多少外来人员服务机构,修建多少公厕,开设多少公交车,乃至春运投入多少运力等,都得有外来人员的人口数做参考。如果不办理暂住证,外来人员很难做到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当地政府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底数更无从谈起。实行暂住证制度,是及时掌握外来人员信息,了解人口动态,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措施
从“重收费轻管理”到“重管理轻服务”,再到目前的管理服务并重,暂住证的功能有了很大的改革。公安部门相关人士认为,随着服务功能的突出,“多证合一、多举并重、多位一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暂住证将从过去的被动XX变成主动XX,从而进一步发挥了其治安防控的管理作用。
另外,申领《暂住证》,有利于暂住人口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如申请营业执照,招聘录用等等。目前外来人员在许多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中,仍需要以暂住证作为凭证,如凭《暂住证》可办理《港澳通行证》、《边境通行证》,给机动车上牌,在当地考取驾驶证等等。
良知呼唤:3块5毛钱的回家费,大概是我们收容系统唯一残留的一点“文革遗风”了;俗话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们的执法机构也应该提高工作人员的相关素质,才能做好事,办好事。
结语:暂住证作为现阶段掌握外来人口信息的最主要手段,在没有新的有效的科学管理手段替代之前,暂住证制度还将继续施行,不会废除。别外,农民工在遇到问题时,应大胆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相关执法机构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必需严格遵守法律和做人的准则,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各地动态
北京:将改革暂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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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一个时期,北京流动人口总量规模将呈现高位徘徊、小幅攀升的态势。根据市统计局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北京市户籍人口1180.7万人,流动人口357.3万人,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比为1比3.3。
北京市将在全市社区和流动人口较多的村成立统一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组建专职管理员队伍,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摸底登记工作。对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实有底数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统一的基础工作台账,并将采集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上海:全面启动居住证制度管理外来人口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方来沪人员数量逐年攀升,上海面临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容量达1000万人信息存储的上海居住证信息系统项目全面启动,居住证制度将成为上海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的核心手段。
这个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功能强大的交换处理能力,可容纳1000万人信息的数据存储能力、日均4.5万张的证卡制作能力,能够为居住证、临时居住证的申领发放和补换卡,居住证信息的交换共享,以及基于居住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据悉,有关部门还将加紧制订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政策,在办理就业、卫生防疫、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社会保险等个人相关事务时,推广使用上海市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探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人口综合管理体系,落实“领证可享受待遇、凭证才能享受待遇”的管理服务机制。
随着居住证制度的逐步推进,上海部分区(县)已经开始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发放工作,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从业、投靠类居住证近3万张,临时居住证6万多张。
深圳:拟用居住证替代暂住证加强治安管理
深圳将出台“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代替暂住证。
据介绍,居住证的功能主要是加强人口治安管理。其信息含量将涵盖暂住人员的个人犯罪记录、计生情况、出租屋租赁情况等。
深圳市还专门拨款建设“深圳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局、分局、派出所、社区四级共447个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点电脑联网,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出租屋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浙江:将以居住证制逐步取消暂住证制
浙江省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将逐步取消暂住证制度,改用居住证制度,并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这意味着,今后农民工也将逐渐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
杭州: 修改法规方便外来暂住人员
取消暂住证作为外来人员租房、领取《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前提条件的规定,使法规的有关规定更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精神。
武汉: 将取消暂住证
武汉市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实施暂住证的依据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因此,取消这一证件,在全国各大城市已是大势所趋。
郑州: 暂住超30天须XX
郑州市出台《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从2007年8月1日起,凡没有郑州市户口,在郑暂住的人员,都要办理居住证。不为员工、房客申领居住证的用人单位和房东将被罚款。此举被舆论认为是将暂住证换了个“马甲”重新出现。
福建泉州: 新版暂住证收费5元
新版暂住证封面为绿底白字,相比原版的暂住证,纸质更好,并印有防伪标志。从2007年9月1日起,外来流动人口就可以办理新证,收费标准和原来一样,为5元。
国外相关信息
国外对流动人口也是有管理的,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是城市政府天然的职能,不管哪个发展时期都有,南美洲的阿根廷采取的措施对农民进城或者外来人口没有任何限制,但是发现一个问题,放开的结果导致整个城市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设施完全陷于瘫痪,整个城市的秩序受到很大的影响,城市稳定的秩序一受到影响,经济发展开始停滞。2001年,阿根廷发生经济危机,这些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泰国:居民到一个地方居住超过180天要向当地政府申报,政府会派人检查居住环境、面积的大小还有卫生状况等等,都要进行相关的调查和登记。
美国:居民迁徙方面崇尚自由原则,居民流动的时候也有建制,居民到一个城市去可能需要遵守当地的卫生规则、法律规则,如果在当地有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义务,是不能随意进行流动的。
日本:有一种居民票制度,上面写着这个人的年龄、各种社会关系,当居民从一个地方搬到另外一个地方时必须向当地机关申报,尤其是警察查案的时候,这种制度非常有效,首先查户籍,一看就知道是从什么地方迁过来的,是什么原因迁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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