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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赢做“生意”从简易入手

2006/9/26 14:53:23| 分类: 默认分类

  本期提要:第一次做“生意”,让乔赢初尝到了甜头,也使他悟出了赚钱的法则。   有了经营快餐的想法以后,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多接触一些生意人或经营方面的事情。从1989年初开始,我晚上经常去咖啡厅坐坐,跟朋友们一边喝喝咖啡,一边侃侃经商的打算。慢慢地,跟这个店里的老板也成了朋友。她知道我是大学老师,于是,她提出一个要求:我给她讲经济学课,她免费招待我咖啡。我当然不会拒绝这个请求了。 第一笔生意赚了2000元   有一天晚上,她一见到我就说:“乔,有一个老板非常想认识你,因为昨天晚上你给我讲营销学时,他也听到了,你走后他向我打听了你的情况,说下次你一来,就通知他,他一定要拜见你。”   就在那天晚上我结识了这位老板,他叫苑朝江,是上世纪80年代初刚刚改革开放时郑州最先致富的一个个体老板。当时他主要经营电子监控业务,他希望我做他公司的兼职经理,月薪800元,每谈成一笔业务,从总交易额中提成10%。   呵!月薪800元?对我这个当时月薪才100元的教书匠来讲可不是个小数目:两个月的收入,就比我在大学一年的薪水还要高。我欣然接受了,更主要的理由是,我想多参加一些商业实践,体验一下“栗子”的滋味。   虽说是兼职,也没有什么任命不任命,但我特别珍惜这个机会,所以我特别敬业。“新官”上任三个月,果真谈成了一笔小业务,从中我赚了2000元净利润。这是我做生意赚的第一笔钱。   现在回想起来,它对我的最大意义在于:这标志着“一介书生”开始向“商人”飞跃了。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把经商叫作“惊险一跃”。跃得好,赚钱;反之,赔钱。   当时的感觉好极了!2000元,简直是个天文数字,是我两年的薪水。记得当时我走路的感觉都与平时不同,特有“男人味”———自信,豪迈,有成就感。这跟拿工资的感觉完全两样,这种喜悦是发自肺腑的。我一拿到钱,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一辆我早就预谋好的东西———摩托车(二手的)。在1989年能开上摩托,别人一定认为你是个“大款”。 悟出赚钱的“简易”法则   这笔生意虽小,可让我懂得了赚钱的秘密:先从容易做成的生意入手。其实,在谈成这笔生意以前,我已经谈了三个多月了,经常是:请吃请喝,信息特多,一到关键,啥都不说。有一次,我跟一位在郑州发了财的广州老板聊天,他的一句话使我茅塞顿开。他说:“乔兄,你之所以没有谈成业务,是因为你的胃口太大了,其实,做生意必须从最容易做成的事情入手。你的目标是‘成’,而不是‘大’。”   他这句话启发了我,我开始改变了思维方式,着手简单的、容易成的生意。结果,不到一个星期就初见成效,谈成了总造价2万元的工程。其实,无论是经商,还是做学问,“简易”都是成功的一个法则。   心理学家们认为,一个人刚出生时,是一无所有的,大脑也是很简单的,所以,非常容易接受信息,而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使自己复杂的过程。尤其是语言,有了复杂的大脑,就难以接受其他语言了。   大凡成功人士,都是擅于减负的高手,也是深知“简易”法则的人。比如,在世界500强企业里,多数奉行的格言或企业文化中,都有“简单性原则”。 可见,做生意赚钱的秘密就是———从简易入手!   刚开始做生意的人,经常犯的错误就是贪多、贪大、贪快。这是违背赚钱法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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