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岂有贫富之分

2009/11/17 11:56:44| 分类: 默认分类

  自古以来,人和人之间的地位都是有差别的,我们谓之“等级”。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市与农村之间、东部与西部之间、不同的收入阶层之间, 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存在巨大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还有扩大趋势。尽管中央政府一直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致力于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但收效甚微,“贫者更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愈演愈烈。
  富贵只是物质层面的东西,在精神层面上,并没有所谓的阶级之分。富人拥有的只是比穷人更多的金钱,他们并不具有随意践踏穷人尊严的权利。同是中国人,为何要带上有色眼镜对人呢?
  这些天从同学的空间里转载了这样一篇报道:一名收破烂的老人不小心划破了一年轻女子的牛仔裤,因拿不出对方要求的50元赔偿,老人下跪十次。当时,可怜的老人手里只有8元零4毛,而且都是毛票。图片上,年轻女子和她的母亲身着灰色羽绒服,还抱着一只看似很名贵的宠物狗;那位老人则是衣衫褴褛,十分单薄,两鬓都是白发。围观的群众看不过去了,纷纷劝说两母女,让她们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况只是一条两三厘米的口子,补补同样可以穿。然而,她俩丝毫不为之动容,坚持要老人全额赔偿。民警对此也去可奈何,声称这是民事纠纷,他们只能充当调解人的角色。最后,围观的群众自发地掏出钱来,平息了这起引人深思的纠纷。
  我不知道大家读罢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只要稍有爱心的人,都会为这个老人不值。同时,年轻女子和她母亲的做法是令人发指、为人不齿的。先不说“尊老爱幼”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何况老人是真的拿不出那50块呀,何必欺人太甚,人家都给你跪下了,你还想怎样啊?这位贫苦的老人定有一番不平凡的经历,生活所迫,他靠自己的双手艰难地劳动,维持着基本的温饱所需。在咄咄逼人的俩母女面前,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尊严,也不管膝下是否有黄金,下跪十次。有钱就了不起了?面对这样一个可怜的老人,她们难道连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吗?法律对如此行径束手无策,相信舆论的力量同样不可忽视,年轻女子和她的母亲将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同样是人,为什么要践踏他人的尊严呢?
  2009年5月,杭州富家子弟胡斌飙车致无辜路人谭卓死亡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反响。杭州警方在提请批捕肇事者上摇摆不定,胡斌家里富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千人挥泪悼念遇难者谭卓,这个风华正茂、表现优秀的年轻男孩,尚未走完美好的人生,就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生命的尊严,是不容许任何人蔑视的。部分富人自恃有些钱财便践踏法律、违背道德、无视他人权利与尊严的行为与表现,是得不到公众认可的,甚至是要受到舆论的谴责的。无可否认,大多数富人是能够做到遵守法律与道德规范、尊重他人权利与尊严的,其中不乏有些富人还具有令人尊敬的乐善好施的慈善情怀。但是毋庸讳言的是,也确有少数富人的行为与表现令人不敢恭维,甚至令人不齿,并引发公众不满。在这种背景下,发生富家子弟把街道当做赛车跑道飙车,并在致人死亡后出现缺乏人情的举动。这样漠视他人生命安全、蔑视他人生命尊严的交通肇事案件,自然容易“点燃”部分人对于少数为富不仁富人的仇视心理,从而将肇事者的行为更多地与其富家子弟的身份联系起来,也是无可厚非的。
  XXX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欲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注定了这只能是一个空想。当然,社会主义绝不是空想,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作为富人,请不要随意蔑视任何人的尊严,因为我们都是平等的,唯一的区别就是钞票的数量。然而,那仅仅只是一个数字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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