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义利的辩证关系

2005/1/22 14:27:29| 分类: 默认分类

企业中总有这样一类聪明人,他们总能一针见血地发现和针砭企业经营管理的种种弊端,也有一套一套的解决办法;但是这些解决办法都是要求别人应怎么怎么做,当问他"你自己能够做些什么"的时候,他往往会是一幅无辜的受害者形象,"我是一个基层员工,我能做什么呀","我没有权力呀","那是当官的事嘛"等等。 企业中也或多或少地有这样一些管理者,他们已被工作的复杂性和巨大的压力所摧毁,失去了进取心和主动性,不敢承担责任,对来自客户、上级、同事和下属的要求和请示采取拖延应付的态度;甚至视积极进取的下属为"捣蛋鬼"、"添乱的人",采取排斥和压制的态度。这样的管理者是企业的"毒瘤"和"瘟疫",如果不及时切除,将把整个企业拖入崩溃。 还有一些管理者虽然个人能力强,但心术不正,其工作的出发点是出于一己之私,其工作哲学是:"有权有利的事,抢着干;有权无利或者无权有利的事,看一看;无权无利的事,坚决不干。" 以上种种情况都是属于没有正确认识责权义利之间的辩证关系。 企业中的每一个职位都是责权义利的统一体,其中职位责任是每个职位赖以存在的前提。职位是组织的最小单元,是组织价值创造的基点,组织目标必须按照科学合理的路径层层分解到各级职位上。因此,基于组织目标,思考相应策略,去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以及承担相关过失的风险,是每个职位必须承担的责任。 权利是指任职者在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可以支配或指挥各种资源(人财物)的资格和力量。责任是完成工作目标的压力,是获得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首先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力。只有那些勇于承担责任的员工,才能在工作中不断扩充自己的影响范围,并实际上自然地获得了权力;最终组织以正式任命的方式予以承认和正统化。相反,那些不敢承担责任的人,即使身居管理者职位,由于不敢决策拍板,遇事推诿萎缩,那么他实际上放弃了权力。因此,责任是索取权力的唯一条件,唯有敢于承担责任者最有权力。另一方面,企业在进行组织设计和权限分配时,也必须注意责任范围与权利程度相互匹配,保证动态平衡。 义务是指员工依照身分、地位、习俗、道德或伦理等,一般强制的应尽责任。利益是指物质或精神上的回报,也只有在有效地履行责任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利益。义务是组织对其成员的统一要求,义务是组织高效运作的润滑剂。员工在承担责任、获得权力和享受利益的过程中必须承担义务,义务不应成为员工索取权利和利益的因果条件。例如,现在很多企业都在推行"首问负责制",对于来自客户的询问、投诉、要求等,每个第一时间获知信息的员工都有义务予以解答、跟进和服务。企业不会为员工的这一义务而付酬,因为企业在为员工提供基本工资的时候,已经要求员工必须承担诸如此类的义务。 正确认识责权义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于文章开篇提到的员工和管理者都会有启示: 对于有进取性的基层员工,不应抱"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陈腐思想,应当挺身而出,承担责任;在承担的责任的过程中,自然会获得权力和利益。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入侵鲁国,曹刿以一介平民,主动请战。其邻居劝他:"肉食者谋之,又何闲焉?"国家大事自有朝廷官员处理,你何必操心?);曹刿回答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曹刿认为官员(肉者食)在这次齐军入侵的大事上,未能作出深远的谋略;因而出于尽忠卫国的责任心,挺身而出,最终打败侵略者,并千古留名。 对于那些不愿承担责任的管理者,须记住:责任是获取权力和利益的唯一前提,放弃了责任,也就意味着放弃了权力和利益,必将为那些敢于承担责任者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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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06-04-11 14:54:43

好好好好

匿名2006-04-11 14:51:18

罗阳明(高级助教)2006-03-29 08:13:00

嗯,不错!

李成春(讲师)2006-03-21 08:15:34

早上起来闲来无事,刚好路过,进来看看的......

zjz118(教授)2005-12-10 22:31:31

关键是要敢于承担责任

运交华盖(高级讲师)2005-01-22 15:29:05

这也要看该公司是否值得去提意见~有些明知道提了也没什么结果,那提来干嘛? 很多时候,公司的上层跟上层、部门跟部门的关系,并不是想像中这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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