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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异邦:令人喷饭的美国法律

2006/8/20 1:49:20| 分类: 默认分类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 1.每周四晚6:00以后不得放屁. (以后要小心了,别一不留神坐了牢还不知道为啥.) 2.任何人不得销售其女子. (好像中国也不许吧?) 纽约州: 1.不得仅为娱乐而将球砸向他人脑袋. (谋杀可以不?真的是脑袋进水了!) 2.10:00以后不得穿拖鞋. (光脚吧!) 阿拉巴马州: 无论任何时候,将冰激凌卷放在口袋里是违法的. (有病啊~~) 阿肯色州: 男性可以合法殴打其配偶,但每月最多一次. (汗死!估计很多有暴力倾向的男人知道后一定想移民阿肯色了.) 夏威夷州: 不得将谷物放在耳朵里. (脑袋有问题,以为偷太空种子啊!) 印第安纳州: 圆周率在该州法定为4. (活活气死咱前辈呀!) 新泽西州: 凡谋杀时不得穿防弹背心. (管得着吗,警察这么没自信!) 宾夕法尼亚州: 不得在浴室唱歌. (难怪在宾大商学院的同胞都不会K歌.) 南卡罗莱纳州: 仅在每周六,男性被允许在法院的门前台阶上合法殴打其配偶. (这是啥规定,郁闷ING……) 犹他州: 不喝牛奶违法. (喝不完援助非洲难民啊,干嘛这么为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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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06-09-03 16:53:15

经典,新鲜!

(教授)2006-08-21 18:18:13

有意思!

只爱螺母(助教)2006-08-21 14:35:57

真的不是假的啊

凡草(助教)2006-08-21 13:26:50

外国人法律真这么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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