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29日召开的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将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并且今后将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在2006年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调高到1600元之后再次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调整,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1、上次调整之后,居民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负担的费用支出有明显增加,为了公平税负需要相应地对起征点进行调整;2、提高起征点可以降低居民的税收负担,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助于扩大国内消费;3、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这也为减税提供了物质条件。
根据媒体报道,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部分委员也提出了新的修改建议。譬如建立根据价格指数调整起征点的机制,考虑以家庭为征收单位等,这确实代表了未来所得税改革的方向。但是由于尚缺乏成熟的方案,我们认为这些方案在短期内实施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即使按照2000元的起征点估计,这一改革也将对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发挥重要作用。参考财政部测算,以2006年数据为基准,起征点提高之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将从50%减少到30%,职工将少缴纳税款300亿元,相应地可支配收入将增加300亿元。以0.75的平均消费倾向估计,全国城镇居民消费将增加225亿元,这将使2008年居民消费增长率比我们原先的预测高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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