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委会提出建议,拟继续对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终裁税率将于2012年1月5日前公布。2005年11月,欧委会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的不锈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产品税率为11.4%至27.4%。欧洲紧固件工业协会于2010年10月对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该产品提出日落复审申请,对原审案件其他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已终止。
文章来源:公平贸易局 | 2011-12-06 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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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 14:53:27| 分类: 紧固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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