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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3·15闪了一下腰

2005/3/10 16:16:23| 分类: 默认分类

我被3·15闪了一下腰 早上闲来无事,翻了翻报纸,除了两会的新闻,最多的就是将来的3.15消费者维权的新闻。其实说实话关于维权的“新闻”也不过是旧事重提,换汤不换药的内容。忽然间一个醒目的标题把我吓了2跳。《维权难 检测一桶油要2500元》(华西都市报3月5日A09版)。大概意思是: 成都市蒋姓女士在超市买了桶菜油,在锅里加热后成了沥青状,经媒体报道后厂家希望解决,双方协调未果,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工商建议到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检测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当事人交纳2500元检测费用,(注意是国家规定)蒋女士当时懵了,最后没有下文。根据国家规定在消费纠纷中垫付费用一般由消费者和商家协商,也没有明确说明由谁来承担,怎么样承担的问题,往往在强大的商家面前消费者无能为力,不得不忍气放弃了维权。 大概意思是这样。其实这样的事情不上报纸在身边也能看到很多。老百姓居家生活,柴米油盐是天天见。2500元的检测费用,大家计算一下按每户月2桶(10升)计算,四川人喜欢的菜油价格一桶5升大约40元,2500就是60桶,起码可以吃2年多。为了验证40元的菜油,花2500元,能这样做的恐怕就太少了。倘若这菜油是“毒菜油”那么情况就会大不一样。我们的工商行政,媒体一定蜂拥而至,就会象挖“假奶粉”“苏丹红”一样了。3.15年年在扩大宣传,政府部门也在加大打击力度,假冒伪劣产品依然层出不穷。 震惊全国的假酒案件,假奶粉事件,都是我们自产自销的事情,地方上面的“潲水油”“注水肉”“坑农种”“民工米”事件此起彼伏。无疑在增加行政部门的工作难度也给老百姓生活带来了不便,我们很多消费者几乎要变成了消费专家,CCTV的《每周质检报告》在变换的市场汪洋大海中也力不从心。 我们不得不仔细的生活,我们要知道家里买的什么米、面、油、酱油、茶叶、进的什么牌子的矿泉水,饮料,啤酒。把自己老妈,老婆变成菜市场的信息员,“进口”货的监督员,把自己老爸,老公变成电器产品的电器通,维修工。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不去翻阅历年的维权文献和资料。也无力去过多的对比。不知道当年的打假英雄和打假公司的兴起是不是也具有了中国特色的烙印。难怪有人说当消费者难!当中国的消费者尤难! 无独有偶信手翻看的旧《读者》(2004年22期)看到一个点滴。题目为《维护法律的成本》(一哲著KYS摘),原文如下: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里面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报警了。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在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还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象带送到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的说。结果,在电视台播放小偷偷东西录象的第2天,小偷就落网了。事后,我们几个朋友感叹,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付出更大的代价。全文完) 看来这个故事好象有点夸张,但的确似乎我们的社会成本要高很多一样。为了保持好的交通秩序,我们要雇佣很多交通协管人员,要搞好城市卫生,我们需要很多市容协管人员,要增设很多五花八门有关的举报电话,信箱来保持相对的平衡。我们老百姓生活不说太大的道理,翻了一个旧新闻出来。3.15消费者权益日年年火暴的场面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反映的事件越多,大家的“成本”不就越高吗?《消法》的确没有规定检测的费用由谁来分摊,3.15象蒋女士这样的消费者的权益还真没几个人维护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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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06-03-30 15:55:11

早上起来闲来无事,刚好路过,进来看看的......

匿名2006-03-01 12:30:42

不错

匿名2005-08-22 2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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