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Google上以“家电退货,包装箱”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让人不禁惊叹
①包装费凭啥这般贵家电退货遭“潜规则”
②退货要花200元 家电退货需为包装“埋单”?
③消费者遭遇家电退货难题包装费竟占家电价格一半
④家电退货遭遇包装费高门槛消费者质疑
等等,这样的实例还有很多,试问 :靠退回家电必须退还包装箱是谁定的规则?包装箱价格是多少?一定要退包装箱?卖的是东西还是卖的是包装箱?
日前,笔者在新华网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报道:鞍山市民赵先生在商场买了两台不同型号的液晶彩电。看了不到一周,其中一台电视就出了毛病,赵先生随即联系售后服务人员。经检测,属性能故障。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商场同意给予退货,但因两台彩电开具在同一张XX上,必须一起退货。装箱时,赵先生才想起包装箱已经卖掉了。维修人员表示,退货时应保持商品原样,两个包装箱折价800元。赵先生认为要价太高,于是向当地消协投诉。
姑且不论这些包装箱是否真的价值数百、上千元,我国目前出台的针对各种商品的“三包”规定也都没有类似于“外包装必须完好才能进行退换货”的规定,倒是要求消费者因质量问题在“三包”期内退货给商家,其中的任何损失由商家承担。可如今,消费者尚未向企业索要相应的等待送货安装等所产生的误工费等等,厂商却“狮子大开口”,货虽被退回,却顺手赚了一笔包装费,这未免有些说不过去。这样的企业,让消费者如何能产生信任感?即便消费者出于“省事”的想法履行了此项规定,但心里对其还是会有抵触,该品牌与企业的形象也会受到负面的影响。
笔者认为,商品销售时必须有包装,但消费者并没有为企业保存包装箱的义务。如果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在XX上注明了包装箱的价值,并提示消费者将包装箱保留若干时间,那么消费者可以尽量保存包装箱,但若实在没有了,商家也不应以此为由而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
如今,退家电必须退包装箱几乎成了行规,可是既然在销售产品时企业并未明示产品价格中包含有包装箱的价格,也未对包装箱明码标价,一个包装箱在退货时却要收取几十元甚至数百元、上千元,远远高于包装箱的实际价值。笔者认为,这条不成文的行规完全属于霸王条款,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拼了老命往上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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