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的激烈质疑之下,始于上世纪50年代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终于迈出重要改革步伐。
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昨日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通气会上透露,国家统计局已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单位调查范围。
目前,国内工资统计调查对象只涵盖了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等其他单位,涵盖人口1.3亿,而6000多万私营企业职工、5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却并未纳入统计。
这就意味着,如若数量巨大且收入相对较低的城镇私营人员被新添进入统计范围,此前被大部分百姓戏称的“工资被增长”情况,将有望得到改变。
历史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最高,年平均工资为31005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338元,其他单位为28387元。
“工资被增长”
冯乃林坦言,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有很多质疑”,其中质疑最多的便是“私营单位等没有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根据冯乃林同一场合披露的数据,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约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2008年,这些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
如果将上述平均工资与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229元对比,就很容易发现,调查范围偏窄对于统计工资偏高所造成的影响之大。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感慨:看到部分网友说“我们工资被增长了”,感到脸红。
马建堂随后在分析原因时直言,“这个(工资)指标,我们实事求是地说,它是从计划经济中传过来的,现在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经济改革的深入,非国有企业、私人企业、个体企业越来越多,在这种时候我们这个覆盖范围确实窄了。”
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已在全国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试点,并由此取得了2008年的统计数据。
改革“加速跑”
“我们的工资统计制度确实有问题,眼下当务之急是要将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纳入。”沪上统计系统的一位人士此前说。
不过,从昨日国家统计局通气会上所披露的信息来看,个体户暂时仍未纳入新的统计范围。
对此,冯乃林解释,一般意义上讲,个体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不涉及发放工资,也就不应纳入劳动工资统计的范围。
“但考虑到的确存在经济类型划分难以明确、部分个体单位有雇工的情况,国家统计局初步考虑将雇工在20人以上的个体单位逐步纳入统计范围,试点之后再全面推行。”冯乃林说。
而对于社会上呼声极大的“能否不公布平均工资,而公布各行业工资”,国家统计局昨日则只给出了部分回应。冯乃林称,国家统计局将增加反映工资结构的指标,增加并规范企业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
具体而言,今后将不再公布工资统计季度数据,而是每年在统计局网站上发布详细的分行业、地区、注册类型和单位类型的年度数据。
冯乃林还称,将不断优化劳动工资统计调查体系,争取在4-5年内首先在副省级城市建立以从业人员个人为调查对象的企业人工成本抽样调查制度,每5年进行一次抽查。
明年公布新标准工资数据
昨日,国家统计局宣布将包括私营企业员工在内的大量低收入人群纳入工资统计调查范围,但身在某事业单位的李女士似乎并不领情。
“这个指标对我们来说,没用。”李女士毫不含糊地说。
对此,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昨日解释,劳动工资统计的根本目的是反映劳动力用工成本,分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构成。
简单理解,利用劳动工资统计信息,可以得到一个国家的大概人工成本,有利于进行国际间、地区间人工成本方面竞争力的比较。
此外,计算平均工资,可以大致知道企业所创造出的财富个人分了多少(编注:这往往以个人收入体现),国家又分了多少(编注:国家通过税收等形式取得)。
在部分观察人士眼中,这与目前呼声日高的收入分配改革关系密切。此前,学界一直抱怨,在近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家分得的远比个人多。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编注:促内需,需要老百姓有钱),这一问题也已被国务院高度关注,并提上了今年四季度经济工作的重点日程之列。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提到,因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新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数字公布之后,肯定低于原先的数字,将对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涉及百姓利益的基础数字有影响,因此国家统计局预计将在明年公布这一新数字。
“劳动工资统计反映的是平均工资水平,并不是衡量个人收入的恰当指标,衡量收入的指标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冯乃林说。
而根据沪上统计系统人士的介绍,平均工资这一指标调查的是包括工资、奖金甚至是社会保障金在内的所有税前收入,这本身就会导致调查数据和居民的实际感觉相差较大。
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昨日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通气会上透露,国家统计局已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单位调查范围。
目前,国内工资统计调查对象只涵盖了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等其他单位,涵盖人口1.3亿,而6000多万私营企业职工、5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却并未纳入统计。
这就意味着,如若数量巨大且收入相对较低的城镇私营人员被新添进入统计范围,此前被大部分百姓戏称的“工资被增长”情况,将有望得到改变。
历史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最高,年平均工资为31005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338元,其他单位为28387元。
“工资被增长”
冯乃林坦言,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有很多质疑”,其中质疑最多的便是“私营单位等没有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根据冯乃林同一场合披露的数据,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约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2008年,这些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
如果将上述平均工资与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229元对比,就很容易发现,调查范围偏窄对于统计工资偏高所造成的影响之大。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感慨:看到部分网友说“我们工资被增长了”,感到脸红。
马建堂随后在分析原因时直言,“这个(工资)指标,我们实事求是地说,它是从计划经济中传过来的,现在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经济改革的深入,非国有企业、私人企业、个体企业越来越多,在这种时候我们这个覆盖范围确实窄了。”
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已在全国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试点,并由此取得了2008年的统计数据。
改革“加速跑”
“我们的工资统计制度确实有问题,眼下当务之急是要将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纳入。”沪上统计系统的一位人士此前说。
不过,从昨日国家统计局通气会上所披露的信息来看,个体户暂时仍未纳入新的统计范围。
对此,冯乃林解释,一般意义上讲,个体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不涉及发放工资,也就不应纳入劳动工资统计的范围。
“但考虑到的确存在经济类型划分难以明确、部分个体单位有雇工的情况,国家统计局初步考虑将雇工在20人以上的个体单位逐步纳入统计范围,试点之后再全面推行。”冯乃林说。
而对于社会上呼声极大的“能否不公布平均工资,而公布各行业工资”,国家统计局昨日则只给出了部分回应。冯乃林称,国家统计局将增加反映工资结构的指标,增加并规范企业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
具体而言,今后将不再公布工资统计季度数据,而是每年在统计局网站上发布详细的分行业、地区、注册类型和单位类型的年度数据。
冯乃林还称,将不断优化劳动工资统计调查体系,争取在4-5年内首先在副省级城市建立以从业人员个人为调查对象的企业人工成本抽样调查制度,每5年进行一次抽查。
明年公布新标准工资数据
昨日,国家统计局宣布将包括私营企业员工在内的大量低收入人群纳入工资统计调查范围,但身在某事业单位的李女士似乎并不领情。
“这个指标对我们来说,没用。”李女士毫不含糊地说。
对此,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昨日解释,劳动工资统计的根本目的是反映劳动力用工成本,分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构成。
简单理解,利用劳动工资统计信息,可以得到一个国家的大概人工成本,有利于进行国际间、地区间人工成本方面竞争力的比较。
此外,计算平均工资,可以大致知道企业所创造出的财富个人分了多少(编注:这往往以个人收入体现),国家又分了多少(编注:国家通过税收等形式取得)。
在部分观察人士眼中,这与目前呼声日高的收入分配改革关系密切。此前,学界一直抱怨,在近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家分得的远比个人多。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编注:促内需,需要老百姓有钱),这一问题也已被国务院高度关注,并提上了今年四季度经济工作的重点日程之列。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提到,因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新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数字公布之后,肯定低于原先的数字,将对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涉及百姓利益的基础数字有影响,因此国家统计局预计将在明年公布这一新数字。
“劳动工资统计反映的是平均工资水平,并不是衡量个人收入的恰当指标,衡量收入的指标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冯乃林说。
而根据沪上统计系统人士的介绍,平均工资这一指标调查的是包括工资、奖金甚至是社会保障金在内的所有税前收入,这本身就会导致调查数据和居民的实际感觉相差较大。
评论
登录后你可以发表评论,请先登录。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