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外来工李国荣是不幸的,2002年剧毒化学物品意外泻漏,使风华正茂的他面临着双目失明的悲惨遭遇;而他又是幸运的,在广东省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律师的帮助下,这宗长达七年的工伤赔偿争议案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经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定,他所在的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支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后续治疗经费在内的赔偿金共计981135.20元。
近日,记者在深圳市法律援助处见到了李国荣,他左眼已完全失明,右眼通过长达六年多的积极治疗,视力最好的时候也只有0.1。他还告诉记者,电子公司对仲裁结果尚有歧义,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修时被烧伤几乎失明
1999年9月,刚刚大学毕业的李国荣来到深圳。2001年3月,李国荣应聘到电子公司,成为该公司电镀维修工程部技术员。2002年5月12日,李国荣和同事孔延兵开始维修输送电镀水的水泵,生产部一名操作员在未确认他们是否维修结束的情况下,擅自开动了机器,李国荣顿时被瞬间喷射出的剧毒氰化钾和强碱氢氧化钾液体洒满了全身,特别是他的头部受伤严重,双眼无一幸免。电子公司迅速派人将他送到福田区人民医院抢救,六天后,李国荣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转院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治疗。李国荣在深圳住院治疗41天后,因双眼伤势特别严重,转院到北京同仁医院治疗。2002年6月28日,双方协商并签订了协议,约定李国荣在北京同仁医院治疗所花费的治疗费用均由电子公司方承担。电子公司领导承诺公司一定会对他负责到底,让他安心治病,这让李国荣很感动。
协商赔太少无奈寻法援
可令李国荣不理解的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六年多时间里,电子公司并没有兑现当初“一定会负责到底”的承诺,除每月发放给他部分工资,并报销了相关的医疗费用33万多元外,对李国荣所应享有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电子公司却一直置之不理。
2008年6月24日,电子公司约李国荣协商,提出一次性赔偿他35万元。李国荣没有同意,他知道,根据他的医疗依赖药品情况,这点钱支付以后的医疗费用远远不够,李国荣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指派对办理劳动工伤案件具有丰富经验的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红兵为其提供援助。经过一系列曲折的调查、取证、申诉等工作,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于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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