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仲秋节即将来临。
这个听说,源自商场里铺天盖地的广告,那些月饼以及包装,打的是温馨和亲情的牌子,脉脉得让人恨不得全部买下再坐上四十个小时的火车,回家。还想去地球的那一端,送一个巨大的月饼,给她。
究竟,只能在街的一隅,电话亭里,絮絮跟同学说,工作还愉快,老板青睐我,同事照顾我,饮食更好,自己还学会做可乐鸡翅。
尽管,老板已经发出通牒说我若整天再一副茫茫然的样子就炒我鱿鱼,同事们一直对我白眼有加,我做的菜拿去喂房东的狗,它都冲我狂吠不已,仿佛我给它毒药一般。
我想给她电话,思忖良久,不知道要说什么,也不知道她号码,只拨国际区号,拨到最后一位,扣上电话,除了祝她幸福,还能有什么?
一
自小我便是一个叛逆性极强的女孩子,父母在外地工作,唯一的弟弟留在妈妈身边,我则被寄养在亲戚家。我对家,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一直以为,一栋房子,加上人,就是让世人那魂牵梦绕的家。
亲戚家有三个臭小子,都比我大,极尽所能地欺负我,造就了我一直的瘦弱但却强悍,以及对男孩子劣根性的鄙视。
我不记得自己的生日。爸妈都是在仲秋节前一天想起给我打个电话,亲戚也在这一天蓦地想起,那三个臭小子都过了生日,惟独我好象没过,于是就满怀歉意大张旗鼓地给我张罗生日,于是,我的生日,开始雷打不动地固定在八月十四,取的是阴历。这个日子也实在好记,再也没有人忘了我的生日。
我象一株野草,羸弱着,坚韧着,寒风冷雨中,吹打着长大。高中毕业终于脱离了所谓的家,欢天喜地窜到几千里外的大学。
终于自由了,大把的零钱和时间,还有大把的同学。大剌剌的性格促成了我成为电子系开天辟地第一个女学生会主席,那些整天穿破烂运动服只知道打篮球的男生们都惧怕我,肯俯首承臣。也因为这样,我们班级是学校里最优秀的集体。应该是我的功劳。
我言辞犀利,男生们无一个敢跟我辩解。太没面子了不是吗,男生们私底下如此说。又能怎样,总不能去找我打一架吧。况且,我做出的成绩有目共睹。
如鱼得水,我一年只回一次家,住上几天,牵出个理由,跑回学校。
那时侯,她是班花,江南的女孩子,苍白纤细敏感,一个眼神,就会颤抖了一片臭男生的心。她不太说话,很多的时候就是沉默地独自来来往往。
大学里的大部分男生或者女生都比较懒,比如开水,只知道在口渴的时候唠叨两句怎么都是懒人。我常常提了两个暖瓶去提水,也就常常遇见了她。打个招呼,同行一路。我力气自然比她大,自告奋勇地帮她提一瓶。她提着一瓶,再爬上五楼,跟提了三瓶的我一样,累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渐渐地,有了男生,紧随后面,装作巧遇,就大方拿过她的暖瓶,见我在不怀好意的笑,就讪讪地从我手中也拿上一个。
那男生叫林澄,最嬉皮笑脸的一个,她不喜欢他的德行,就只顾闷了头走路,倒是我,和他谈笑风生。不自觉地,自己好象做了一个超亮的灯泡。还好,那男生天生的脸皮厚,转着圈与她搭讪上几句,只几句,贼眉鼠眼就乐得变成眉开眼笑。
林澄只出现打开水的时间里。我对男生们的面容没什么概念,不过,那些小女生们整天唧唧喳喳讨论说林澄是班里最帅的一个,笑起来坏坏的,真讨人喜欢。嘿嘿,我心底自是暗暗笑,林澄那副阵势,我孩童时代就惟恐躲之不及了。
她大概想法与我同出一辙,林澄拼尽力气,也得不到一个她的笑。
二
大二翌始,班级里已经有了几对小爱人,还有的人期期艾艾不肯对那个喜欢的人说出爱。我提议组织去体育馆
溜冰,果然男生们就摩拳擦掌,反应异常热烈,都想英雄救美吧。
糟糕的是我,虽然男生们大多喊我男人婆,我却不会滑旱冰。我磨磨蹭蹭拿上溜冰鞋,最后一个进入,场面早已经是火爆一片,女生们惊吓的尖叫,男生们的嬉笑声,突然就引起了我的失落。第一次感到了孤独。
我坐在长凳上,迟迟不肯换鞋。摸了摸乱糟糟的短发,瞬间看见她,坐在彼处,遥遥与我相对。我莞尔一笑,
举起鞋,摇了摇,算是个招呼。站在她身边手足无措的,是林澄。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象一尾鱼,倏臾间滑到我面前,向我伸出手。目瞪口呆地,我换上鞋,刺溜一下,屁股火辣辣地疼,我呲牙咧嘴,起不来,她拉我,我的身体与地面成45度的时候,又刺溜一下,滑了出去,硬生生地,把林澄绊到,他的身体从我身上碾了过去,砰然一声,朝着地面砸去。然后,我就看见好多好多的血,从他的脸上流了出来。
我吓坏了,眼泪流了出来,脱掉溜冰鞋,一瘸一拐地过去,扶他起来,他摇摇手,张了张嘴,眼睛看着我,好象在说不要紧张,不要流泪。
那是我上大学以来第一次哭。
那天,是我生日,我在医院里度过。林澄的下巴磕破,缠了厚厚的绷带,医生说要一个月才能痊愈。
我哭了好久,在他面前,大概说了几百次对不起。他眼睛却仿佛在笑,狭长,弯月般,只是在听,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这人,伤成这样还笑,只是,那眼睛,让我有刹那的失重。
我天天去探望林澄,有时候带着她。希望撮合他们,也仿佛,只有这样,才算是一种救赎,希望林澄得到自己所喜欢的。
半月后,林澄出院,还缠着绷带,话还是不能说,消瘦了若干,衣服穿在他身上,就象挂在一根竹竿上,他突然间象变了一个人,成为一个忧郁气息沉重的男孩子。这样的他,应该是她所喜欢的。
三
大三的仲秋节前夕,我安排了舞会。不知道作为一个女孩最失败的是不是就是形体不够优雅,几曲过后,男生们再也没有一个肯载我共舞,用一句话形容,四肢僵硬,而且总是去蹂躏他们的脚。
林澄不怀好意的笑:假小子,来跳舞还是来赛跑,怎么还是一成不变的球鞋?
我不理会他,刚才瞅见她在他的怀里翩翩起舞,一直没有搞清楚为什么心里会酸酸楚楚,是为了她,还是他。
她走过来,在我耳边说:我们出去吧。
那天仍然是我的生日,夜凉如水,她挨着我,坐在实验楼的台阶上,她的头靠了过来,在我的肩膀上:其实你穿球鞋很帅气。
我不自觉的摸了摸头发,这是什么时候养成摸头发的习惯呢?头发才长到耳下,我丧气地想,居然长得这么缓慢。
其实……她嗫嚅了半天,说,我比较喜欢你留短发。
我仍然兀自摸着头发:我要把头发留到象你那么长。
她没有说话,我突然跳了起来:陪我去买双鞋,高跟鞋,今天是我生日。
她大叫一声,怎么不早说?坏人,人家也没礼物送你。
我"啪"地亲了她一下,陪我买鞋,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只是,最终,我没有买成。
那些精致细巧的鞋子,好象不是为我准备,我有着宽宽的脚板,穿上高跟鞋,整个人仿佛坠入云里雾里,不知道该怎么去迈脚走路,而且,象踩在高跷上,我重心失重,脚被夹得生疼。
走出商场的时候,我第一次如此贪婪地恋恋不舍,回望那些华贵的鞋子。
四
别人一直以为,我没穿过高跟鞋。
其实,我穿过,当寝室里只有我一人的时候。我买了一双,280块钱,乳黄色,很娇嫩的颜色,那个售鞋小姐告诉我那是一双公主鞋,我就两眼发光,迫不及待地买下了。
我象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小女孩子一样,偷偷地在屋子里穿上公主鞋,扎上藏了好久的蝴蝶结。那时侯,我的头发,终于长到肩膀。
我望着镜子里如此乖巧的模样,眼泪刷刷掉,大颗大颗的,砸到桌子上。
我不知道究竟该去怪谁,只是,我出落得比一个男孩子更象男孩子。谁见了我的头发都要大呼小叫,好似遇见铁树开花,一群人叫嚣着来围观。
我本来就是女孩子,留长头发,居然是一件天翻地覆的事情。
就好象我直到大一,才来例假,被所有寝室里的女生围得水泄不通。
只有一次,我被发现。我偷偷笑着,抱着膝盖,对着镜子,歪着头。门突然被打开,我甚至还来不及收起笑容。
她一脸诧异地,木在那里。
我转了个圈,问她,好看吗?
她突然双手捂着脸,跑了出去。只留下一个,怔怔的我。
五
毕业之际,她开始大胆地挽着林澄的胳膊,满校园里游荡。
别人都道是林澄终于融化冷若冰霜的她,暗香满怀,福气满怀。
我拒绝了校方让我留校的邀请,象入学时候一样,毕业后,去了几千里外的城市。
我毫无牵绊地,坐上火车,不象那些因为毕业而劳燕分飞的同学,哭啼着不肯离去。
只是在看见林澄拥着她来送别的瞬间,眼睛酸得胀痛,眼泪象蚂蚁一样在脸上,有些痒,蜿蜒而下。
未曾料想,她半年后来找我,她与林澄,已然是分手的结局。
她住在我租住的房子里,很久都没有找到工作,日子清苦而寡淡。
她问我,有没有喜欢过什么男孩子。
我摇了摇头,脑中却蓦然浮起一个人,模糊的,由此可想,我也不是,多么的喜欢他。
六
一年后,她出了国。出国的方式很简单,挂了一个老外,毕竟,她那么美丽。
她用了6年的时候,终于弄明白,我不过是一个象男孩子的女孩子,不是她想要的人。
她说,林澄,好象有那么一点喜欢你。所以,毕业时候我告诉他,你喜欢女孩子。而我,喜欢你,我不想,他把你带走。所以,我把他带走了,然后离开,来找你。
是吗?我说,口气平静,无任何波澜,其实,我没有告诉她,我的毕业留言册里,林澄隐蔽地夹了一个纸条,卷成一个细条,上面写着:我知道有些冒犯,可是,我很想知道,请你告诉我,你喜欢的,究竟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纸条是我在毕业后,工作不如意,百无聊赖,翻看留言册,才发现。
我也用了6年的时间,来发掘,一个正常女孩子的潜力。
她说,对不起。
我笑笑,没什么,其实,我那时侯也搞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自己好象是那么一个没有性别的人。
她出国后。来过电话,说生了一个小女孩。
后来就杳无音讯,来过一封信,说已经离婚,带着孩子,生活得还不错,那边,一个人的性格取向,可以公开而不受歧视。
她去的国度是澳大利亚。
七
我一直没有恋爱,应该是遇不到心仪的人。
我已经象其他的女孩子没什么两样,职业的套裙,高跟的皮鞋。只是性格依然是风风火火,炒老板鱿鱼的次数比老板炒我的次数多。
现在的这个老板,正处在忍耐的尖端,我知道,如果再被他抓住把柄,就要另谋出路,可是,我还是把一杯咖啡泼在他身上。
我听见他对别的职员说我内分泌失调,也难怪,是26岁的老处女,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大概是个玻璃。
我就冲了进去,给他冲好的咖啡,甩手扔在他那套据说价值不菲的西装上。他大叫,反了反了,你马上给我收拾东西,走人。
八
我终于,又失业。可是,我的生日即将来临。
大大小小的公司应该都发了月饼以庆佳节。商场的活动如火如荼。只买了一斤月饼。回家,坐在电脑前,登陆好久未曾光临的校友录。
老了,他们都这样感慨。
真的老了吗,我怎么没有概念呢。
林澄有了新的留言,让我给他挂个电话。
晚上7点种,自己吃了一个好利来的小蛋糕。一个人的屋子太寂寞,想起林澄的留言。跑出去打了电话,他说正与妻子逛商场,因为过节发了奖金,就给她买双鞋。
我说,哦,有什么事情。
他低低地说,想送你一双鞋,虽然你好象不需要,但是,是我的心意,告诉我地址,我给你寄去。
我愕然了好久,没有缓过神来。原来,他仍然以为我喜欢的是她。
挂了电话,才发觉,是秋天了,胳膊已经起了层层的米粒。
忽然觉得很无力,心力交悴的感觉袭来,我好象真的不再年轻了。
顺便给又家里挂了电话,妈妈好象意识到自小对我的母爱不够,絮絮唠叨个不休。我受不住,以更多的话来堵住她的话头:老板对我很好,还有一个男同事一直追我,今天晚上公司聚餐,我受了嘉奖,我们吃了鲍鱼鱼翅,还吃了月饼,水果馅的,快撑死我了。不说了,同事喊我去卡拉ok呢。
我挂上电话,直奔商场,虽然我身上只有1000块,可是,我想去买一双鞋子,只要我看中了,无论多贵。
千百度的鞋,尖头,鞋跟有3寸,襻带,边上有一只紫蝴蝶,静静伏在咖啡色的鞋面上。
我穿着鞋,精神焕发。对明天有了新的企望,我会交一个男朋友,会结婚,会有孩子,当然,我肯定还会有工作,足以养家的工作,我相信,只要我努力,肯干,我的未来跟别人一样一派光明。
九
一个周后,我收到林澄寄来的包裹。打开,一双鞋子,千百度的鞋子,咖啡色的鞋面上绣着一只紫蝴蝶。尺寸大了一码,男人毕竟是男人,他没有问我穿多大的码。
我穿上,走路有种踢踢踏踏的感觉,在一个广场的台阶上,坐到半夜。附近的草丛里,有秋虫在啁啾,微凉的风吹过,眼前俪影双双马灯似的走过,没有人理会我的孤寂。
往事,象电影,一幕一幕,我坐在此岸,观看彼岸的电影。
电影结束的时候,广场上已经没有什么人,我提着鞋子,光着脚,走回去。
我终究没有告诉林澄,当年,我有那么一些些的喜欢他。
我把鞋子束之高阁,就象忘了前尘旧事。
岁月的手,把生命的书,翻过一页,又一页。我再没买过昂贵的高跟鞋,我的薪水,交给了油盐酱醋,以及我可爱讨巧的女儿,和平庸但辛勤的丈夫。
我的日子,从此湮没在凡尘俗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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