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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座就罚款”? 谁绑架了道德

2008/7/6 12:03:31| 分类: 默认分类

 关键字:让座 公共道德 

    7月2日,《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上接受审议。其中一项规定强调,公交车乘客应主动让座位给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如果不履行义务,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继续乘坐公交。如果不给老人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你有可能会收到50元罚单。

    (7月3日《河南商报》)

    在城市上下班高峰期,公交车之挤,大概早已成为堵塞在众多普通市民胸口上的一块酸痛。且当今各大城市公交发展的意识与技术瓶颈久未打开,这就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不仅公交车上应该专设的供老弱病残孕者使用的“绿色座位”稀缺,就连等10分钟左右就能跨上公交,车上不算拥挤这样的起码要求都很难达到。

    所以,郑州市行政部门拟制定的这个“不让座就罚款”的地方性规定,并报请当地人大审议的行为不合时宜。它忽略了公交发展未能赶上市民出行之需的民生实境,是一种典型的拍脑门规定。买票上车者与公交公司是一种契约合同关系,乘客没有法律责任与义务让位于老人。而主动让座的尊老爱幼行为,只是一种道德要求。地方立法部门把道德自觉硬性上升至法律强制的层面,是权力对道德的一种绑架,不仅“强制”的本身涉嫌违法,而且无法守护那根道德标尺,甚至伤害了道德精神。

    显而易见,酝酿和制定这一唐突规定的人,是“坐着说话不腰痛”。因为,制定这些“强罚措施”的人,平时可能不用挤公交,没有站在无篷的公交站上被雨打日晒的经历,没有在公交车上被人流挤来挤去的切身痛感,他们能不一时激动、一拍脑门就出台这种规定吗?

    其实,将公交行政管理触角伸至拥挤的公交车内,并未抓住当前亟待解决公交发展迟缓之本。之所以一些地方总有一种“罚款惩戒”的行政冲动,根源还是一种与老百姓利益习惯性背离的意识在起作用。

    民生事项无小事,老人在公交上能有座位固然重要,但拒乘和罚款显然不是解决这一道德指引的合法路径。当前我们亟待思考的是,公交发展的步子何以一直追不上公车换新的脚步?公交车上为何无法设置像德国公交车上占三分之一的老弱病残孕保留座呢?这大概不是仅用公共财力不济便可搪塞得过去的理由吧。


不让座就罚款”? 谁绑架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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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讲师)2008-07-07 09:27:30

呵呵,不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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