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暴再起,企业如何在风口浪尖下幸存?

2018/5/25 10:45:58| 分类: 默认分类

近日,上峰水泥突然发公告称终止配股预案,应该与公司因环保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颇有关系。新一轮环保督查风暴再起,范围广、时间长、力度大的风暴被称为我国环保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合规的企业被陆续关停,大批工厂大门被迫关闭,环保督查组已经用行动证明,这次督察并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走过场,一些灯饰、陶瓷、造纸、印染、水泥、矿业企业纷纷受到严厉查处,力度之严,用斩立决形容毫不为过

 


【环保督察一般都查什么?】

根据督察组督察相关领导的讲话,查环保问题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的内容】

1、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环保执法人员或督察人员来企业或环保局查看环评文件),校核项目现场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和环评大体一致),环评文件(环评公参)是否涉及造假。(注意!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对环保造假的处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生产的。

生产车间: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工厂有以下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请务必自查】

1.偷排废水;

2.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3.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4.尘污染;

5.公示环评;

6.环保审批手续;

7.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8.建设;

9.暗管排污;

10.到处飘散;

11.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2.水回收系统;

13.理取水许可;

14.亮照经营;

15.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16.排放浓度超标;

17.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18.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19.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0.池COD超标;

21.污许可证。

 

【环保重拳出击,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2035年,要使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1.生态文明正在制度化

  生态文明是关乎中华民族发展的千年大计。什么是生态文明呢?

  “生态”一词最早源于1966年,由德国海克尔先生提出,意思是“源于生物的状态”。“文明”一词最早出现在《周易》,“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意思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才称得上有文化,光芒普照四方才称得上光明。

  “生态文明”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和现代生态文明四个阶段。

  按照理论发展,十九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可见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重要的战略位置。



实际上,生态文明建设包括六大领域、三大途径:

  一、生态空间,包括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环评、战略环评等。

  二、生态经济,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第三产业等。

  三、生态环境,包括水、气、土、生、渣,生物多样性等。

  四、生态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红头文件、政治性制度、各种标准等。

  五、生态生活,包括共享单车、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光盘活动等。

  六、生态文化,生态道德、生态教育、生态GDP等。

  生态文明的三大途径指的是: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

  2016年12月,习近平主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制度化。尤其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2.更加严格的环保法

  可见,未来几年环保制度会越来越健全,越来越严格。那么,近几年的环保法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自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很多企业要履行的“义务”,也禁止了很多违规行为:比如防止减少污染破坏,接受检查,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遵守总量指标;不得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使用严重污染工艺、设备和产品;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承担侵权责任等。

  企业在履行业务和接受检查时,还要注重几种监管手段:现场检查、查封扣押、按计罚、限产停产停业关闭,严重的可移送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企业违反排污可以按日连续处罚,目的就是倒逼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实现达标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法》经过连续修改,从2015年起新增了很多条款,也从严了很多管理制度,特别在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对秸秆的焚烧、养殖业排放的臭气、过量性的化肥等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经过今年6月份全国人大修订,总体上框架有变化。有以下几处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督,加大处罚力度,排污许可证范围扩大等。

  去年全国人大修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新旧环评法相比,有几点变化:一、环评审批不再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二、将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改为备案;三、环评未批先建取消限期补办手续;四、未批先建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处罚;五、未批先建罚款与项目总投资额挂钩。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有几项规定:第一,由“费”改“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第一,对应税人、不应税人、减税人、应税污染物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其中规定“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目前,该法还未考虑把碳税加进去,将来会逐步考虑。

  现在有一些大企业会配备专门的税收专管员,有的专管员甚至是从税务局下海去的。有这样的角色,企业能够在合法经营的情况下降低不少税收成本。

  3.企业如何践行环保新政?

  第一、树立公平竞争的理念

  很多企业一听到“环保”,就感到压力不小。尽管如此,企业仍然要坚持公平竞争,这样才能把那些落后的、黑色的、不重视环保的企业淘汰掉,从而打破过去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魔咒。




  一方面加大技术上的升级投入。例如: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优先采用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

另一方面,加大污染防治上的投入。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重点企业安装监测设备并正常运行,提高环境事故应急能力。除此之外,还要进行转产、搬迁投入,例如:设备转换、人员配备、场地选择、设备转移。



首先,建立内部环保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其次,企业应该增加信息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时,还要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第四、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激励

  针对节能减排的企业,政府在财税、采购价格等方面都有优惠政策。对于那些转产、搬迁进行绿色转型的企业,都有一系列支持。企业要仔细研读环保相关政策。

  趋势表明,“环保”会越来越更深刻地影响到企业。企业只有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在转产、搬迁方面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甚至转变商业模式,才能适应当前新的环境要求。



分享到:

阅读(292)| 评论(0)| 收藏(0) 收藏

评论

登录后你可以发表评论,请先登录。登录>>

发表评论

   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