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丝钉懂得机器的精髓

2014/9/1 11:18:53| 分类: 默认分类

记得某年某月,澳洲有个实验,把帕特里克?怀特的代表作《暴风眼》中的一章打印成手稿,用化名寄给十二家出版社和文学代理。怀特是澳洲唯一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实验的目的比较简单,看他们是否有兴趣出版。

类似的实验,很多地方都有人搞过。不是这种实验特别有趣,而是各地都有人怀疑,那些出版社和文学代理未必懂得好作品、出版好作品。比如在1980年代早期和中期,中国大多数文学编辑的视野,窄得只能看懂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即使他们看好了另外类型的小说,也一定会感到头痛。出版社的上面还有国家出版总署哪,国家出版总署上面还有执政党宣传部哪。与上面强令推行的标准比起来,出版物的文学标准十分弱小、可怜,胆怯得像一只兔子。至于社会意识形态正常的国家,出版家们最害怕的,莫过于看漏了好作品,所以多做些实验,为了多给些提醒。

现在你一定想到了澳洲实验的结果:十二家出版社全部看漏了这部杰作。也就是说,在怀特《暴风眼》获得世界声誉三十多年后,如果不使用他的名字,这部杰作可能没有出版的机会。

此事在我头脑中留下较深印象,不是因为我特别喜欢怀特,愿意为他鸣不平,或者是我感慨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可能都没有出版,而出版的东西都是糟粕。你知道,显而易见的情形是,诺贝尔文学奖会遗漏世界上最好的作家,比如最好的作得不到出版的机会,比如它们不能翻译成外文出版,以及其他原因,肯定会有最好的作家,被他钟爱的世界埋没。

出版的东西都是糟粕。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中国古代一位工匠说的。他在给国王制作车轮时,国王正津津有味地阅读一本圣贤名著。工匠用了一个完善的推理,证实了国王手中的名著是糟粕。他说,我制作车轮的技术在全国最好,但我最精髓的部分说不出来也写不出来,只能留在心里。同样的道理,圣贤们心中想到的好东西往往说不出来,能说出来的好东西往往写不出来,这样一来,你读到的东西不是糟粕又是什么呢?

“精髓”这个词语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读到的关于澳洲实验的文章里,再一次使用了这个词语。作者写道:大作家的声誉,绝不可能是出版社或文学代理为他获得的。他的写作也不可能因一家或多家出版社的拒绝而受任何影响。从这个角度看,文学机器的几颗小螺丝钉不知道整部文学机器的精髓。

 

1973年,怀特有两件事值得记录,一是出版了《暴风眼》,二是获得诺贝尔奖。这一年,澳洲值得记录的事情也有两件,一是小说家怀特获得诺贝尔奖,二是建成了悉尼歌剧院。

在我这里,说到怀特就会想到澳洲,还会想到悉尼歌剧院那张得很开的造型。我甚至想过写一篇关于它的文字,站在我的角度来看,如果选择一个建筑来代表二十世纪,就是它了。

怀特是个心事很重的人。此前一两年他得到诺奖提名没有获奖,澳洲报刊追着他写报道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再加上他的小说在澳洲不如在欧美受欢迎,非议太多,这让他心里不是滋味儿,就发布了不稀罕甚至讨厌诺奖的表述,但这只是缺失自信的他,在那种环境里的应变状态,算不上对诺奖的不尊重。据说是因为这一点,在1973年临近结束时,他不好意思去斯德哥尔摩领奖和发表获奖演说,就以身体上的什么借口,请别人代他领了。

几百年前大批欧洲人移民澳洲,带去了语言和文字,用于日常交流与书写文件,帮助他们在一片新大陆上种植、放牧和开发矿产,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开始生气勃勃的生活。移民中可能没有作家,或者说没有好的作家,像样一点的长篇小说大约在1901年才在澳洲出现,也只是像样一点罢了,不会高于当时亚非南美的水平,更不用说欧洲了。事实上,1912年出生的帕特里克?怀特,在病弱的童年和少年岁月,有很多时间用于读书,主要阅读的都是澳洲以外的英语文学经典,最为倾心、最想模仿的则是莎士比亚。这要感谢他的祖先,给澳洲带来的文字是英文,让怀特可以直接阅读英文版的经典作品,没有障碍。

还有更幸运的事情等着他。

1925年,13岁的怀特前往英国读书,4年之后回到澳大利亚,没过几年又去英国,在剑桥读英国语言文学。我读到的文章说,怀特一方面苦读欧洲的人文、文学类著作,一方面利用假期到处游览开阔眼界,在剩余的时间里埋头创作诗歌和小说。剑桥毕业后他留在英国,继续文学创作,不久后出版了一部诗集一部长篇小说。他的第一部长篇描绘了有着欧洲血统和文化传承的移民在文化上的困惑和愁闷。他们觉得自己无法到欧洲去寻找母文化,同时,在地广人稀的澳大利亚,他们也找不到扎根的感觉。在我看来,这是个深而且远的问题,怀特自己的困惑也在其中。

就在这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怀特作为英国空军情报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那场残酷的战争,再也顾不上什么困惑和愁闷了。1948年,他回到了澳大利亚,这个时候,36岁的怀特在澳洲生活的时间,还不到十六年,但已经明确地感觉到,他的文学在澳洲才会有好的发展。那片新大陆、那个新国家,更有活力、更加开阔,比起他生活了二十年的欧洲,有更多更好更容易把握的写作题材。

一般人会说,他是澳大利亚农场主家里的孩子,那里才是他的根。

根是什么,是用来吸收水分和养料的充分必要条件。但对于作家怀特来说,真正的根是扎在欧洲文学土壤深处的,无数世代中的文学传统,小说成熟后的写作技巧,多变而求新的现代流派,是他的写作之根,给了他强大的支持。澳洲的历史、澳洲的人,不过是他写作时的描绘对象,不会形成根或者其他的什么。比如怀特出现之前的澳洲文学前辈,他们的根才是澳洲的传统与生活,他们困守在那个大型岛屿的视野里,从孤独走向新的孤独,永远追不上世界文学的脚步。

这一点,亚洲的作家尤其要注意了。文学的根,只能在文学那里。

诺贝尔奖颁给怀特时有个理由:“以史诗的气魄和心理上深刻的叙事艺术,把一个新大陆介绍到世界文学当中。”这个理由差一点就说出,怀特在1948年回到那个新大陆时,已经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是一位成熟的欧洲作家。

 

“史诗的气魄”,首先在他的长篇小说《人树》里体现出来。

这是他回澳洲以后的第一部长篇,五十多万字,认真写了七年,1955年出版。这一年不早不晚,恰好是我出生的那年。

我喜欢这部与我同年而生的小说,它描绘了一个澳大利亚男人斯坦?帕克的一生:他如何开拓垦荒,如何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获得生存的勇气,如何结婚和生儿育女,孩子们不断地出生和长大,他们面对着不同的命运。最后,小说一直写到了斯坦?帕克的死,写到了悉尼由一片荒地渐渐变成了大城市。

由此,我也喜欢一位中国作家对这部书的描述:在斯坦?帕克的整个生命历程中,三代人共同创造出一个家谱中像树一样的家族命运的谱系,一棵人的树,在小说中枝枝蔓蔓,不断地延伸,一代代人在继续生长和繁衍,并且都有着各自无可抗拒、但是却在努力地去改变的命运,而人类顽强的生存、诞生和死亡,是人类生活的本质体现,这就是小说题目的象征色彩。

“心理上深刻的叙事艺术”,在《人树》里的体现也够多了。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叙事艺术,还有欧洲现代主义小说大师们常用的手法,差不多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广泛而且灵活,充满了实验。至于心理叙述,大概是其中使用最多、带有个人特质的手法。这一点,在我读了这部小说之后不能确定,因为那些手法在他写作的时候十分新颖独特,到我现在读它们时,几乎变成了世界小说的常态写法,没有给我留下特别强烈的印象。

还有一个原因,是我的注意力一直放在这部小说洋溢的自然万物与人类历史的诗意上。斯坦·帕克一个人进入丛林深处,后来他身边有了女人,两人过着单纯简洁、与自然没有缝隙的生活,这一幕与《圣经》中的伊甸园很像,让我除了向往还是向往。我偶尔注意到的,是小说中对人物和事件的描述,像是一首诗歌,在感性与理性间随意游走。

比如斯坦·帕克和他的女人第一次见面后一起穿过空空荡荡的街道,此时他们的一段对话。

对话是从姑娘打了个哈欠后开始的:

“真不知道,一千年之后这座小镇是不是还会在这儿?”

他懒洋洋地思索着,没有想出个所以然。他不明白她说这句话的意思,但并不怀疑永恒之所在。

“即使它不再存在,我也不会担心着急的。”姑娘叹了口气说。

“我倒是愿意活它一千年,”他突然说,“这样就可以看到很多事情发生。历史性的事件,还能看到树木变成煤。还能记起那些化石四处走动时是什么样子。”他以前从没说起过类似的话。

读到这一段时,我笑了。人类这样说话挺有意义,小说这样写也挺有意义。许多写作的人,往往是通过文学提升了自己的精神,接近了自己的宗教。尤其是怀特,这个聪明的作家,确实像文学机器上一根特殊的螺丝钉,懂得了文学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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