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一个路口。我混在人群中,旁观一场殴斗现场:那两个人纠缠到一起,像在跳伦巴。其中一个手执石块,迎空挥舞着,向对方的头顶下手。对方脸上有血流下来。
我躲在围观的人流里,不即不离,既不让自己陷入众眼球聚焦的漩涡中,又不失时机地观看眼前这个刺激的现场。我的模样大概与周围的人一样吧:抻长了脖子,瞪着眼睛,仿佛是拳击场上在一边忙乎的裁判员。
那个动作敏捷的年轻人,忽然间被那个体胖、有些笨拙的年长者踢劈了胯,倒了。顷刻间,弱者占据了优势,只见他仿佛做着慢动作一般,一下一下地挥着石块。那个动作很慢,力度很小;但对手的脸却似面团,更软,挡不住频频扣击,反抗的身子渐渐趋于平静。
这时又见从人群中冲出几人,争相用砖头朝地上那人的头部捣着……
我就在眼看着那脸日益变得血肉模糊的时候,被像长了兔子腿的心跳给蹬醒的。
──在一场噩梦中惊醒了!
我喘着气,心怦怦还在跳。
接下来说的,就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当我惶惶的,心怦怦还在跳的时候,忍不住闭上眼睛,仍想回到梦里──想继续把那活生生的残忍的一幕看完。
但我睡不回去了!虽然紧闭双眼,尾随梦境,可那情节不再发展,如映像已经定格。这让那会儿的感官,大有一种意犹未尽之憾。
因为不是“当事者”吗?──我的心,怦怦怦地跳着,并不冒出一身冷汗;因为与己无关吗──内心隐隐生出一种欲望,扑迎刺激,有某种快感一般。
这就是一种“观赏”的心态的吗?那心态,想必与古罗马坐在角斗场看台上观看奴隶角斗的贵族一个样;与鲁迅在《药》中描写的在丁字口簇成一个半圆鸭一样伸长颈项围观斩首的小市民一个样;也与那些游手好闲跳着嚷着为斗鸡、斗狗、斗蛐蛐较劲儿的土地主、小流氓一个样吧!
是因为人从猴子演变过来、至今血液里仍含有为维系生命强势弱肉的基因吗?可是在《动物世界》里,看见动物身上存在比人更“人性化”的行为时,我又哑口无言了。但可以肯定地说,这是我──的的确确是我,真真实实是我!是刚刚从“黑夜”里走出来的我,浑身还沾着“血性”的味道。
这场噩梦,令平时道貌岸然的我,无地自容,大失所望:原来自己潜意识中竟然存有如此阴险的欲望;原来自己身上竟然也依附着如此邪恶的魔鬼。这是往日自己无从理解、不会承认、也无法想象的!
这真是人性中致命的一个弱点,真是人性中可恶的一种兽性!
我抓住了自己的“小辫子”,把梦中淋漓尽致地把内心深处存在的欲望表现出来的那个“我”提到人性的反省台上,捆到耻辱柱上,让其深刻反省!
……所有这一切,均与个人的利益和生命紧紧联系在一起。人,原来是不管什么事情,只要与己“无关”,统统可以不闻不问、统统可以看似简单的;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而对他人他事漠不关心、熟视无睹,进而冷酷无情,这个社会将是多么可怕的世界!
那一刻我猛然懂了:千百年来儒家说“人之初,性本善”,法家说“人之初,性本恶”,──之所以此起彼伏、僵持不下,其根源正在于人是双重性、两面人啊!噩梦中的“我”,何尝不是“93种中唯一没长毛的那种猴”呢(社会学家周孝正说过的一句话)!
现在,反过来想我们中国一位先哲说的一句话,你就不能不说是旷世名言,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那噩梦里的主角是我,是多么希望周围的人能够伸出手来拉一把呀!这里姑且不论正义是非,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我们只要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社会上就不会出现“围观”现象,生活里就能够减少“兽行”行为。这大概可以说,就会使这个社会变得和谐起来吧!
这场只有我自己知道的噩梦,终于让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自身永远由两个“我”组成,它们活生生地就活在你的体内,各霸一方,相互对峙,信誓旦旦,都以“消灭”对方为己任。究竟谁最终能够成为胜者,你自己有能力去作出决定,决定你自己当面对现实各种利益、诱惑时,对自身是要扬善抑恶,还是扬恶抑善?这是每个人内心终生都将面临的拷问。
我知道,这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太难,因为“无我的空理易明,有情的尘缘难断”。看来,要真正地体验到其中的悟性,是需要去做做噩梦了。
不过,对我个人来说,幸亏是一场噩梦,幸亏从一场噩梦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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