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美商务部对中国输美金属折叠桌反规避案做出初裁,裁定桌腿由交叉条连接的中国输美折叠金属桌产品因“轻微改变”规避了中国输美折叠金属桌椅产品所使用的反倾销税。鉴此,美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对2006年6月1日后入境的上述产品征收现金保证金。 请涉案企业留意相干情况,并积极开展相应的应诉工作。